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保余额(不含本次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担保金额)
兴通海马航运有限
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特别风险提示 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福建口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HETO21900001320251200000002BZ01),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兴通海马航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兴通海马”)向福建口行申请的人民币 21,500.00 万元整(贰
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固定资产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
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新增综合授信提供
不超过 14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所属子公
司为公司控股且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子公司,公司作为所属子公司的担保人,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
保人与债权人共同协商确定。担保方式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所
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以及《兴通
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兴通海马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无
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担保对象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未发生显著
变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兴通海马航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全资子公司兴通海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董事 柯文理
登记证号码 76330625
成立时间 2024 年 3 月 19 日
RM 1801 EASEY COMM BLDG, 253-261 HENNESSY ROAD, WAN
注册地
CHAI, HK
注册资本 100 万美元
公司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船舶运营、船舶管理、船舶买卖、船舶租赁业务
项目 年 1-9 月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61.85 652.74
主要财务指标(万美元) 负债总额 6.15 5.07
资产净额 1,155.70 647.67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4.62 0.29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兴通海马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主体
(二)担保金额:人民币 21,500.00 万元整(贰亿壹仟伍佰万元整)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范围:包括兴通海马与福建口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HETO21900001320251200000002)(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应向福建口行偿
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1)贷款本金;(2)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
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兴通海马应支
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
付)。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此次借款用于建造一艘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
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所属子公司的
业务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
额为人民币 203,666.00 万元,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截至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至今新增授信担保总额 43,340.00 万元整),占净资产的 51.70%;船舶建造项
目担保总额 72,009.00 万元,占净资产的 28.28%。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