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3 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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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6-003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持有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 年 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5 月 22 日,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不
超过 1,490 万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96.9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不超过 993.1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4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
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因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所取得的股份。
总股本的 3%。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96.9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993.1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5 月 22 日,窗口期不减持)。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的承诺,具体如下: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本人直接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或控
制)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万元人民币;
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晓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晓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
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具体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存在
不确定性,能否按期实施完成也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份管理暂行办法》。
年年均净利润 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陈晓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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