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凯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3 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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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920020      证券简称:泰凯英          公告编号:2026-012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并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上披露了《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6-005,
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
励对象进行了审查,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3
号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通过公
司内部通知公告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
期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对提名的 77 名员工为公司激励对象均无
异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员工,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
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人员。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
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本次确定的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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