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
下简称“东华软件”、“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东华软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5,394,839.86 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
[2021]000672 号)予以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项户储存管理,与保荐人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在银行的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户内。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均符合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合计 532,808.32 60,539.48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4,099.89 万元,
其中,存储于公司专项募集户的金额为 611.89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的金额为 3,488 万元。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经营业
务发展,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进行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
截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 1.56 亿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2025 年度归还了 12,112 万元,2026 年 1 月归还
了 3,488 万元),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 12 个月内
仍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
进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
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
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
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以降低财务费用,预期 12 个月可为公
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人民币 102 万元左右(按一年期 LPR 3%测算,仅为测算数
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
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投项
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计委员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和归还情况。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