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6-004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及
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前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前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
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导致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
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回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
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前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
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包括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不
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委
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
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
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委托
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内合理开展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
行核实;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
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
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