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 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3 20: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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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控股子
 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保持公司经营
 业绩稳定发展。
 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
 等衍生品合约。交易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
 外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交易场所,及伦敦金属交易所(LME)、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新加坡交易所(SGX)等境外合规交易所和相关经纪
 行、做市商、银行等。
 额度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6,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
的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以及资金流动性风险等。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最高保
证金额度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6,000 万元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品种仅限于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铜、碳酸锂等原材料相
关的期货品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减少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
响,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保持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发展。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铜、碳酸锂等商品品种。
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
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交易场所,及伦敦金属交易所(LME)、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新加坡交易所(SGX)等境外合规交易所和相关经纪
行、做市商、银行等。
证金额度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6,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前述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业务以期货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原材料市场
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
下:
损失。极端情况下,期货行情剧烈波动,可能无法在合适的价格区间套保开平仓,
从而造成损失。甚至面临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
司损失。
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
实际损失。
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产生风险。
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
带来相应风险。
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务的审批权限、业务管理要求及内部控制流程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在整个套
期保值操作过程中都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
在董事会授权的权限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业务涉及的交易、风险控制及会
计处理等岗位由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人负责,建立岗位的交叉监督机制,避免违规
操作。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
质,强化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动态跟踪期货与已识别
风险敞口对冲后的净敞口价值变动,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调整套保比例和合理
止损。
的保证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
人员的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有效控制和减少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影响,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
  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适用条件。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充分利
用期货等衍生产品市场功能,合理降低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
带来的不利影响,且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
内控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
  (二)董事会意见
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额
度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6,000 万元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品种仅限于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铜、碳酸锂等原材料相关的期
货品种。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
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
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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