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触及 1%整数倍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编号:2025-074,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公告》
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聚业”)持有本
公司股份 83,454,06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6214%),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发布《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1%
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2,以下简称“权益变动公告”),
红杉聚业于 2026 年 1 月 9 日至 2026 年 1 月 13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 4,882,185 股,减持比例为 0.621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10.6214%降低至
公司于近日收到红杉聚业出具的《关于新产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权益
变动情况的告知函》,红杉聚业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 9,617,815 股,减持比例为 1.224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10.0000%降至
业减持公司股份总数累计达到 14,500,000 股,红杉聚业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减持计划发布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红杉聚业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
下:
减持股数占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公司总股本
(元/股) (股)
的比例
红杉聚业 大宗交易 54.77-60.50 14,500,000 1.8454%
注:股东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
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股有股份 83,454,063 10.6214% 68,954,063 8.7759%
红杉聚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3,454,063 10.6214% 68,954,063 8.77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自 2026 年 1 月 13 日发布权益变动公告以来,截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红杉
聚业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减少的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1 号 103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1 月 22 日
股票简称 新产业 股票代码 300832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9,617,815 1.22
合 计 9,617,815 1.2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78,571,878 10.00 68,954,063 8.78
红杉聚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8,571,878 10.00 68,954,063 8.7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是√ 否□
根据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布《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意向、计划 红杉聚业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500,000
股,对应的股份比例为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8454%,减持期间为
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红杉聚业出具的《关于新产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红杉聚业一致行动人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三、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
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持计划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未超过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红杉聚业出具的《关于新产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
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