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宇通讯: 关于对外投资暨参股鸿擎科技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3 19: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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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宇通讯”)围绕公司
战略布局,为持续提升公司在卫星通信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强化产业协同效应,
实现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参与了北京蓝箭鸿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擎
科技”或“标的公司”)的 A1 轮融资。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
认缴鸿擎科技新增注册资本 51.5597 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以取得本次
增资完成后鸿擎科技的 1.8293%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参股鸿擎科技
的公告》。
  为配合鸿擎科技的经营发展需要,同时进一步优化公司投资结构与持股方
式,近日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了《上海浩瀚力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
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上海浩瀚力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浩瀚力行”)出资额 3,000 万元。认
缴完成后,浩瀚力行将以 3,000 万元受让公司所持鸿擎科技全部股权(对应注册
资本 51.5597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由直接持有鸿擎科技股权转为
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其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
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浩瀚力行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万军,其基本情况如下:
  万军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小区)
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万军       普通合伙人        货币              0.99    0.0330%
 通宇通讯       有限合伙人        货币             3,000   99.9670%
   合计          -             -       3,000.99    100.00%
  (三)合伙目的
  投资于北京蓝箭鸿擎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使本合伙企业获得
最佳经济效益。
  (四)合伙期限
  (五)合伙事务执行
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人的法
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
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
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为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伙人:
可对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的事项独立作出决定而
无需进一步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所
有其他必要的行动,并对合伙企业产生约束效力;
履行的职责,双方在此确认普通合伙人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履行该等职责;
督。
  (七)《合伙协议》第十条项下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运营、合伙企业
投资业务及其他事务的管理和控制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
的投资目标、合伙目的;
需的一切行动;
款凭证;
利,同样此处分须符合合伙企业的权益和合伙目的;
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
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八)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及责任承担
    合伙企业自目标公司获得的利润分配及其他应归属于合伙企业的收入,在扣
除合伙费用及其他费用后应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有限合伙人以
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合伙企业受让股权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为北京蓝箭鸿擎科技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术转让、技术推广;卫星导航服务;卫星通信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会议
及展览服务;科普宣传服务;海洋气象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气象观测服务;地震服务;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卫星遥感
应用系统集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导航、测绘、
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通信设备制
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专用设
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
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导航终
端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海洋
工程装备销售;软件开发;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微小卫星生产制造;微
小卫星科研试验;测绘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
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依据公司初始投资成本(即标的公司股权的账面原值)协商确
定,该等股权系公司此前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认缴鸿擎科技新增注册资
本 51.5597 万元所取得。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以人民币 3,000 万元的价格向受
让方(合伙企业)转让所持标的公司全部股权。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上海浩瀚力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蓝箭鸿擎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
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2K3B0J),具有
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转让方作为目标公司的现有股东,持
有目标公司 51.5597 万元注册资本。
  转让方拟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51.5597 万元注册资本
(已实缴)(“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同意
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受让转让方所转让的标的股权。
  (一)本次股权转让
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转让方所持有的标的股权。
价款”)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受让方将持有目
标公司该等标的股权。
  受让方实缴全部出资款为前提条件,受让方应在前述条件满足且收到转让方
发出的缴款通知后【三(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银行账
户(“交割”,交割发生之日简称“交割日”)。
关变更登记和备案,受让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并按照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
一切标的股权之上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当期及以前年度及以后的累计未分
配利润)。
持有标的股权的出资证明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并于交割日后五(5)个工作
日内向受让方提供一份原件;(b)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显示受让方为目标公司的股
东并持有标的股权的股东名册扫描件(加盖公章),并于交割日后五(5)个工
作日内向受让方提供一份原件。
  (二)本次股权转让的登记与备案
  目标公司应、且双方同意促使目标公司尽快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三)交易税费的承担
则其他方应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形外,如一方(“守约方”)因任何其他方(“违约方”)
的违约行为(包括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做出的任何陈述和保证、承诺或约定或未
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而遭受任何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
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对因守约方自身过错、过失或不作
为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及因未及时采取措施所造成损失或其扩大部分,违约方不
承担任何责任。
或对以后的任何违约行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五)本协议的终止
  除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
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本协议。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旨配合鸿擎科技的经营发展需要,同时进一步优化公司的投资结构
与持股方式,通过将所持鸿擎科技股权转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有助于公司
优化资产配置,提升投资管理效率。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鸿擎科技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环境、市场变化、宏观政策等因素的
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公司对合伙企业不具有重大影响或控制权,本次交
易不会新增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上海浩瀚力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北京蓝箭鸿擎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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