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1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公告编号:2026-004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
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披露的《股份回购报告书》
之回购股份的用途约定,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实施
期限为自披露本减持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拟减持回购股份不
超过 3,728,7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公司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
场价格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
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0.00 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
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
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
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4-015)。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
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交价为 11.4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008,088.12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
法规的要求,且符合公司前期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进
展情况暨回购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本次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部
分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相关情况如下: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总股本的 2%。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配股等导致公司股本总数变动的情形,公司可以根据股本变动相应调整减持数量。
持窗口期,则不减持。
资金。
三、预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
发生变化。若公司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份全部减持完成,预计减持前后的股权结构
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出售前 本次出售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8,814,711 20.82% 38,814,711 20.8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7,620,289 79.18% 147,620,289 79.18%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2,599,594 6.76% 8,870,894 4.76%
需,拟用于出售
励计划
三、股份总数 186,435,000 100.00% 186,435,000 100.00%
四、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
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
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
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蔡姬妹女士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至 2026 年 1
月 7 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 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 月 8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01)。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份的行为。
六、风险提示
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
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