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1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16 人
因离职、工作变动等情形,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63,700 股限制
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通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订<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
订<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
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该事项已
经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并经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504.8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
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 40.50 万股
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
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
具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601.2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
回购注销 27.38 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办理完毕。
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原因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6 人因离职、工作变动等情形,
根据《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前述 16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63,70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占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2.14%,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二)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中有 1 人因上级组织部门安排的工作变动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02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有 15 人因离职等
情形,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以调整后的授
予价格 4.02 元/股进行回购注销。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 267 万元,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88,248,412 股减少至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动增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无限售条件
股份
股份总数 1,088,248,412 100.00% -663,700 1,087,584,712 100.00%
本次变动后的公司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湖北宜化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湖北宜化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
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无误,涉及的回购名
单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
项。
(二)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价格、数量等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会议决议;
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