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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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
司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宇新化工”)转报的惠州大亚湾经济技
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惠湾)应急罚〔2026〕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经查,发现宇新化工未采
取措施消除 6 月 18 日火灾隐患;二是消防电缆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及时消
除 6 月 22 日事故隐患,对大亚湾宇新化工公司“6·22”一般触电事故发生负有
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应急管理行政裁
量权基准暂行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 12 号)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以及
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 46、序号 95 的规定,决定对惠州宇
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作出处以人民币
陆拾壹万元(?6100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一)违法事实
一是未采取措施消除 6 月 18 日火灾隐患;二是消防电缆布置不符合规范要
求,未及时消除 6 月 22 日事故隐患,对大亚湾宇新化工公司“6·22”一般触电
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二)行政处罚依据及处罚决定
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 6 月 18 日火灾隐患的行为,违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应
急管理部令第 12 号)第十条第一款,以及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序号 46 的规定,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对 1 处事故隐患采取措施消除,
对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 00 元)的行
政处罚。
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消防电缆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及时消除 6
月 22 日事故隐患,对大亚湾宇新化工公司“6·22”一般触电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应急管理行政
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 12 号)第十条第一款,以及参照《应
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 95 的规定,该起事故为一般事故,惠州宇新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对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
以人民币陆拾万元(?6000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根据《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 12 号)第二
十一条“当事人违反不同的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同一条款的不同违法情形,有两
个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或者同一法律条款
规定的不同违法情形,按照有关规定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规定,惠州宇新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对惠州宇新化
工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以人民币陆拾壹万元(?6100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亦不向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计一致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精准管控风险,全面开展 HAZOP 分析。优化
全员培训方式,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聚焦深层次问题,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并对隐患进行高标准整改。强化安全组织机构,夯实安全管理基础。着力承包商
一体化管理,稳妥有序推进维保单位的更换,从严择优选择素质过硬的维保队伍。
强化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压实各方安全责任。持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筑牢安全
生产坚固屏障。
故和行政处罚的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体系、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应急管理、风险防控、安全文化等长效机制的
建设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此类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
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触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
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避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社
会影响及社会危害的可能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