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宜新材: 关于延长尽职调查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期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3 1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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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5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预重整进展情况
院”)出具《决定书》[(2025)京 01 破申 1445 号]。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新材”或“公司”)债权人天津晟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
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预重整),公司同意前述申请事项,并自愿
承担预重整期间的相关义务。为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及可行性,提高重整成功率,
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预重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
规定,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
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
编号:2025-057)。
号之一],指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负责
人为张坚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公告编号:2025-060)。
露的《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为顺利推进天宜新材预重整和重整工作,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恢复和提升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临时管理人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
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5)。
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意向投资人报名情况的通知》,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
共有 27 个报名主体(合计 56 家企业,两家及以上企业组成联合体报名的,视为
一个报名主体)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
选重整投资人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债
权申报与审查、审计评估、重整投资人遴选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临时管理人决定延长尽职调查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期限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临时管理人发送的《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
重整案关于延长尽职调查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期限的公告》。2026 年 1 月 15 日,
公司发布《关于 2025 年年度业绩预亏的提示性公告》。考虑到公司经营业绩情
况将可能对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意向、重整投资方案、内部决策等事项产生影响,
为确保各家意向投资人充分尽调、完善重整投资方案,临时管理人决定延长尽职
调查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期限。已按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并通过初步审查的意
向投资人对公司的尽职调查截止期限由 2026 年 2 月 2 日 17 时延期至 2026 年 2
月 6 日 17 时,按临时管理人要求、方式和内容提交具备约束力、切实可行的重
整投资方案的截止期限由 2026 年 2 月 9 日 17 时延期至 2026 年 2 月 26 日 17 时。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对
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
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如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对公
司的重整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和
财务状况,提升经营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
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
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后续如收到法院启动或受理重整申请
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目前,公司偿债能力有限,资金短缺已成为当前阶段的主要矛盾。公
司及子公司因欠款问题面临多家金融机构及供应商提起的法律诉讼,部分银行账
户已被法院查封冻结。同时,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被法院查封冻结,部分募集
资金账户资金被法院强制划扣,已直接影响对应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拨付,存在导
致募投项目投入进度不及预期、进而对项目建设及生产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冻结流动资金规模较大,多数银行账户受限,对公司日
常经营收支已产生较大影响。
  (四)目前,公司仍有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审结,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将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会进
一步加剧资金压力。若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还相关债务,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可能
面临法院强制执行甚至被拍卖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进一步上升。
  鉴于上述部分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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