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25 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048.11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46 号)同意注册,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 A 股 ) 26,128,266 股, 每 股 发行价 8.42 元, 本次 发行募 集资金 总 额为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11772 号)。公
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
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董事会决议日(2025 年 6 月 19 日)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
币 3,900 万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3,9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募集资
序 项目投资 截至本公告日自有
项目名称 金拟投资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号 总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注 1)
高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
地项目
合计 22,000.00 21,597.17 3,900.00 3,900.00
注 1: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2026 年 1 月 22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148.11
万元 (不含税),公司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48.11 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已预先支付金额
序号 发行费用明细 本次拟置换金额
(不含税)
合计 148.11 148.11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4,048.11 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3,900 万元,
已支付发行费用 148.11 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予以全部置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
于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6】0055 号)。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
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按照相关法
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
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
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
议、 2026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均同意公司根据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要求。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0055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的实际情况。
六、备查文件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
报告》;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