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新材: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3 1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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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通讯及现场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由曹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需要,依据
公平、合理原则,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参股公司或合营企业中伟
鼎兴、跨煤矿井 TCM、印尼恒生、SAH、SEI、COBCO 提供财务资助,可以加
快推进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保障参股公司冰镍、三元前驱体等项目建设顺利
推进;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上述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
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且本次资助对象其他
股东均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独立董事:曹丰、洪源、蒋良兴、黄斯颖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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