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5 证券简称:天禄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1 月 23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01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2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楼五楼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5 人,代表股份 50,380,83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5.66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9,819,1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5.15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561,6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09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1,194,60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32,91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73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561,6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0.5092%。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56,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2%;
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7%;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0,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2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华诗影、陈汉两位律师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