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6-005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
民币 10 亿元(含)公司债券的议案,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即 2026 年 4 月 11 日到期)。
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批复有效
期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即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7 年
鉴于公司本次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期满,
而公司拟计划在中国证监会批复到期日前择机分期发行,为确保发行工
作有效和顺利推进,现拟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股东会有效期延长至中国
证监会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止(即 2027 年 10 月 10 日到期)。除延长
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及股东会对董事局授权的内容
保持不变,后续发行的公司债券将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方
案及董事局授权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