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3 17: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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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能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电气”、“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委派本保荐机构保荐代
表人以及持续督导项目组成员对上市公司进行了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现将本次持续督导现场培训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主要内容
  时间:2026年1月15日
  地点: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参会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培训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等相关人员,对因故未现场参加培训的参培人员采取了远程培训方式。
  二、参加培训的主要内容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范体系的规定。另外,针对上市公司近期经营管理情况,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了交流沟通。
监管动态。
  三、培训的效果
《关于对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陈添旭、CHEN MANHONG、于春江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3号);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
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9号)。
具体事由为中能电气2018年存在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19
年存在未披露重大事件进展。华创证券本次培训亦针对性的对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规范运作进行重点培训。华创证券
对中能电气的培训得到了上市公司的积极配合,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
学习,进一步了解了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规则等规定,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
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
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刘 海          刘紫昌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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