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6-002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
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
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热力”)为补充流
动资金等用途,决定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
行”)开展流动资金借款业务。本次融资额度 5,000 万元,融资期限 12 个月,由
公司及北清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清热力”)提供保证担保。
十次会议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同意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下属公司)提供
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新发生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65,500 万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担保额度预计审议范围之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769947113C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存厚
营业期限:2004年12月1日至2054年11月3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京通街9号106室
经营范围:供暖服务;供热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特种设备除外);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节能工程项目技术推广服务;从事节能技术
领域内的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热力相关设备、通用
设备、仪器仪表、制冷专用设备;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市场主体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清热力持有93%股权,北京通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7%
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4,298.58 49,001.45
负债总额 33,971.57 36,416.78
净资产 10,327.01 12,584.68
项目 2025 年 1 月-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 月-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730.55 30,122.27
营业利润 1,654.09 4,426.58
净利润 1,242.33 3,491.76
经查询,新城热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山高环能、北清热力
债权人(乙方):徽商银行
保证范围:担保的主合同债权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及主合同债权本金
产生的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
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
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各自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上述协议尚未正式签署,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5,78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
母公司净资产的 18.04%;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7,0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8.90%。上述担保余额合计
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