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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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五)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
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
会议由杨隽萍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苏州豪米波技术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归还借
款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苏州豪米波按协议约定归还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浙江安泰临时借款,借款利率水平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不存在变相
占用上市公司经营性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通过。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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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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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二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隽萍 任浩 祝锡萍
日期:2026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