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2 20: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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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刊登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7);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
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99,943,067 股,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819,556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为 99,123,511 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 68 号第 7 栋 4 楼会
议室(二)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5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日,公司总股本为 99,943,067 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819,556 股,剔
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9,123,511 股,下同),
其中: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46 名,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6,772,8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28%。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潘党育先生主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
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26,115,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7668%;反对 869,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35%;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900,3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169%;反对 869,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447%;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案》。
  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子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26,088,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6683%;反对 895,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80%;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873,7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242%;反对 895,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212%;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116,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7709%;反对 867,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43%;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901,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332%;反对 867,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078%;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097,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7016%;反对 867,0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28%;弃权 2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882,7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571%;反对 867,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019%;弃权 2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097,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7005%;反对 867,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43%;弃权 2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882,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526%;反对 867,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078%;弃权 2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069,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5968%;反对 894,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62%;弃权 2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854,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392%;反对 894,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138%;弃权 2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097,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7005%;反对 866,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24%;弃权 2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882,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526%;反对 866,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004%;弃权 2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097,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7024%;反对 866,0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91%;弃权 2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882,9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600%;反对 866,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871%;弃权 2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110,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7498%;反对 851,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68%;弃权 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895,7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490%;反对 851,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789%;弃权 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112,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7561%;反对 851,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68%;弃权 2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897,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741%;反对 851,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789%;弃权 2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096,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6975%;反对 862,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54%;弃权 28,9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31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881,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406%;反对 862,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325%;弃权 28,9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069,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5968%;反对 894,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62%;弃权 2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854,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392%;反对 894,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138%;弃权 2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097,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7005%;反对 866,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24%;弃权 2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882,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526%;反对 866,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004%;弃权 2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097,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7005%;反对 866,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24%;弃权 2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882,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526%;反对 866,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004%;弃权 2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097,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7024%;反对 866,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05%;弃权 2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882,9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600%;反对 866,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930%;弃权 2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100,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7109%;反对 864,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20%;弃权 2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885,2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940%;反对 864,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590%;弃权 2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123,7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7983%;反对 841,0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64%;弃权 2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908,8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424%;反对 841,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180%;弃权 2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097,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7005%;反对 866,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24%;弃权 2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882,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526%;反对 866,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004%;弃权 2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颜一然律师、史兴浩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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