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 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实际控制人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2 19: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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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03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
      实际控制人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
制人陈钢先生、杨正高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将于 2026 年 1 月 25 日到
期不再续签并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终止协议》所致。
  ?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钢先生通过直接持股并通过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磐石”)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53,898,065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4.42%。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
实际控制人由陈钢先生、杨正高先生变更为陈钢先生。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钢先生、杨正高先生的通
知,双方经协商一致,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终止协议》,
双方基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所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
将于 2026 年 1 月 25 日终止并不再延续。自《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之日起,
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陈钢先生、杨正高先生变更为陈钢先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约定双方无论是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石磐石的股东,还是作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的股东,在决定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时,采取一致行动共同行使股东权利,
特别是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行动应保持一致。协议双方同时作为公司
的董事,在董事会相关决策过程中应当确保采取一致行动,共同行使董事权利。
若协议双方在该等事项上未能就某些问题达成一致时,应当按照陈钢的意见在
石磐石和公司两个层面作出一致行动的具体决定,协议双方应当严格按照该决
定执行。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直至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行并上市交易之日起 5 年内有效。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内,若双方未就
一致行动达成其他约定,则协议的有效期自动延续 5 年。
  截至《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终止协议》签署之日,陈钢先生、杨正高先生在
管理和决策中保持一致意见,在约定的一致行动事项上,均充分遵守了一致行
动的约定和有关承诺,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情况
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及承诺函》。鉴于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一致行动人协议》将于 2026 年 1 月 25 日到期,陈
钢先生、杨正高先生不再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并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签
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终止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陈钢先生、
杨正高先生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双方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不涉
及双方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陈钢先生作为公司股东及董事长、杨正高先
生作为公司股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
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前,陈钢先生、杨正高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在公司任职情况
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7,840,000       39.43%      -
       陈钢             6,058,065        4.99%     董事长
      杨正高             4,300,400        3.54%    非董高人员
       合计            58,198,465       47.97%      -
    注:1、陈钢先生、杨正高先生分别持有石磐石 55%、45%股份;
    《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陈钢先生、杨正高先生在公司任职情况及各
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化,其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同时,陈钢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石磐石的控股股东及执行董事,能够对石磐石
实施控制并对其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各方持股
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在公司任职情况
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7,840,000        39.43%        -
        陈钢              6,058,065         4.99%       董事长
        合计             53,898,065        44.42%        -
        杨正高             4,300,400         3.54%      非董高人员
    《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陈钢先生通过直接持股、间接控制的公司股
份权益比例从 47.97%减少为 44.42%;杨正高先生权益变动比例减少超过 5%,
达到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权益变动披露标准。本次权益变动的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截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号                                       (股)           本比例
     光大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光证资管聚石化学员工
       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69,782,137   57.51%
     《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陈钢先生通过直接持股并通过石磐石间接控
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为 44.4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的,为拥有上市公司的控制
权,因此,陈钢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陈钢先生、杨正
高先生变更为陈钢先生。
     《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陈钢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杨正高先
生未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相对分散,不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控制权稳定的情形。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运作规范,本次《一致行
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实际控制人变更
暨权益变动事项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
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
     六、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次一致
行动关系解除后相关方应当在 6 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本办法关于大股东减持股
份的规定及本办法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方持有公司股
份的变动情况,并将督促相关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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