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达: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2 19:17:1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6-001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 首发 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 网下 ,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0,46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1 月 30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杭州福斯
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959 号)核
准,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福斯达”)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0,000 股,并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首次
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6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20,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7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共涉及 6 名股东,分别为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杭州福
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葛浩华、葛浩俊、葛水福、许桂凤。本次
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10,46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9.04%,将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
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单位所持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除此之外,本单位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
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单位将严格按该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4)除此之外,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
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除此之外,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
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除此之外,本单位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
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单位将严格按该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截至目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福斯达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福斯达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的相关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10,460,000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1 月 30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
                                售股占                剩余限
序                  持有限售股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数
        股东名称                    公司总                售股数
号                    (股)                     量(股)
                                股本比                量(股)
                                 例
    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
    司
    杭州福嘉源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10,460,000.00   69.04% 110,460,000.00     0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110,460,00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0,460,000 -110,460,00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9,540,000 110,460,000    160,000,000
    股份合计    160,000,000            0   160,000,000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福斯达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