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6-004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长 沙 源 叁 企 业 控股股东、实 2,805,000 3.1862%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管 理 咨 询 合 伙 际控制人的一
企 业 ( 有 限 合 致行动人
伙)
长 沙 源 捌 企 业 控股股东、实 2,335,000 2.6523%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管 理 咨 询 合 伙 际控制人的一
企 业 ( 有 限 合 致行动人
伙)
长 沙 源 玖 企 业 控股股东、实 1,630,000 1.8515%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管 理 咨 询 合 伙 际控制人的一
企 业 ( 有 限 合 致行动人
伙)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拟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价格 拟减持
股东名称 数量 持数量 股份来
方式 期间 区间 原因
(股) 占总股 源
本比例
(%)
自本公告
长沙源叁企业
集中竞 披 露 之 日 根据减持 北 交 所 出 资 人
管理咨询合伙 不高于
企业(有限合 436,875
宗交易 易 日 之 后 格确定 取得 理需要
伙)
的 3 个月内
自本公告
长沙源捌企业
集中竞 披 露 之 日 根据减持 北 交 所 出 资 人
管理咨询合伙 不高于
企业(有限合 442,500
宗交易 易 日 之 后 格确定 取得 理需要
伙)
的 3 个月内
自本公告
长沙源玖企业
集中竞 披 露 之 日 根据减持 北 交 所 出 资 人
管理咨询合伙 不高于
企业(有限合 206,250
宗交易 易 日 之 后 格确定 取得 理需要
伙)
的 3 个月内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 1%
√是 □否
本次减持主体为一致行动人,拟在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承诺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过
程中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
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等法
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下列情形:
的发行价格;
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未来 12 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
涉及控制权变动的安排。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
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
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
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该计划实施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
确定性,也存在该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在实施减
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拟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华光源海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