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辉科技: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2 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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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46         证券简称:能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况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创伟新能
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创伟”)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人共同投资扬州鹏汇毅行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
或“合伙企业”),珠海创伟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4.2856%。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本次参与投资基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机构名称:鹏汇(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12456197A
  成立日期:2014-09-12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2、3、21、22层
  法定代表人:陆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吉
  主要投资领域:聚焦新兴产业细分行业龙头企业,挑选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代
表的高成长性的细分行业。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鹏汇(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34085。
  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鹏汇(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的情形。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汇(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634378275Y
  成立日期:1998-08-06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7号院B座101
  法定代表人:孟扬
  (1)宋**
  (2)严*
  (3)杜*
  (4)熊**
  (5)虢**
  (6)贾**
  上述有限合伙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有限合伙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行事务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增加或减少其认缴出资额。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比例       身份
                       (万元)
鹏汇(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     7.1429%    普通合伙人
 北京乾博阳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00     7.1429%
        宋**            100     7.1429%
        严*             100     7.1429%
        杜*             100     7.1429%
                                          有限合伙人
        熊**            100     7.1429%
        虢**            300    21.4285%
        贾**            300    21.4285%
  珠海创伟新能源有限公司          200    14.2856%
        合计             1400   100.0000%     -
 注:以完成备案登记的最终结果为准
立决定延长3年项目期限,该延长期到期后合伙企业仍未退出的,经全体合伙人
一致同意可以继续延长。
投资管理和行政事务服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1)不得主动投资于不动产或其他固定资产、动产、二级市场公开交易股
票、开放或封闭式基金等,流动性投资及被投资企业上市后,合伙企业所持被投
资企业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除外。
  (2)不得贷款进行投资。
  (3)不得向他人提供贷款或担保,除发生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不得对外举
债。
  (4)不得从事法律法规、本协议及交易文件禁止从事的其它事项。
  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其内部决策制度决定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及退出方
案。投资项目的退出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被投资企业实现国内和海外IPO、
股权转让、股权回购(包括大股东回购、被投资企业回购等)、兼并收购等方式。
  (1)返回本金: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将普通合伙人的本金和所得
盈利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剩余部分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有限合伙人,直
至各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等于其截至分配之日的实缴出资额;
  (2)优先回报:前款约定分配后剩余的可分配金额,按照各有限合伙人的
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收到按其实缴出资以年利率6%(单利)
标准计算的优先回报;
  (3)普通合伙人追补:在完成上述第2项分配后仍有剩余的,100%分配给
普通合伙人,直至其依本第3项分配的金额等于有限合伙人在上述第2项所取得的
优先回报/80%*20%;
  (4)收益分成:前款约定分配后剩余的可分配金额,80%归全体有限合伙
人所有,按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或约定的其他比例分配,剩余的20%则作
为收益分成归普通合伙人所有。
  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共同分担。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
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
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
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其他说明
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该基金不构成控制,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在股权投资领域的行业经
验、专业研判能力和投资管理优势,有助于降低自主投资风险,提升对外投资的
质量,助力公司持续关注科技前沿技术发展,发掘产业升级及业务延展的新机遇,
实现产业与资本的协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珠海创伟自有资金,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
动情况下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流动性较低,
投资期限较长,投资回收期较长。在具体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所处行业的宏观环
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甚至
投资失败或亏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
防范各类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降低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尚未完成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
能否最终完成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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