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2 19: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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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京新药业”)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京新药业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成的公告》,本次回购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4,727.129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49%,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
为 14.41 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 11.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0,872.2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首次授予部分的公司股份数量
为712.3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3%,全部来源于上述已回购股份,实际
用途与回购方案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为 4,014.7895万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1 ****。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
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
为15,000.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份额为13,150.00万份,剩余1,850.00万份
为预留份额。在相应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前,若持有人出
现放弃认购、未按期或未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情形,则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利;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本员工持股计划授权的管理委员会可
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可将该部分权
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或将相关份额纳入预留份额中。本员工持
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根据员工实
际签署的《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和最终缴款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和未来发展有直
接影响的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首次授予部分认购份额为8904.25万份,实际首次授予
部分认购总金额为8904.25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首次授予部分认购份额未
超过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份数额上限。在实际认购过程中,
部分人员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或部分认购获授份额。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
保的情况,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
底等安排。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认购情况出具了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043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712.34万股公司
股票已于2026年1月21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首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
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
持股计划自行终止。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
止。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
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 40%、30%、30%。
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本员
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
生取得的股票将一并锁定,该等股票亦应遵守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限的要求及
股份锁定安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与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
关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为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
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且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较为分散。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董事均将回避表决。
参与对象的交易的相关提案时回避表决。持有人承诺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除保留分红权、投资收益权外,放弃作为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人的所有有关权利,包括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二)与已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已存续的其他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关系。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等事务方面将独立运行,各员工持
股计划之间独立核算,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已存续的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权
益不进行合并计算。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
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
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业绩
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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