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形成如下表决结果: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的期货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降低市场风险,提高应对大宗原材料价
格、商品价格、汇率的波动风险的能力,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
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2026 年度预计金额是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交易情况
合理得出,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
决。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原
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
润来源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
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系基于双方存在的互保关系,担保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郑远民 张选军 潘慧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