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 60362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2 17: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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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
价格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根据《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持有的 6 万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以上事项公司将注销 6 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份数的 0.0229%,注销事
项办理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6,238 万股变更为 26,232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
减少为 26,232 万元。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
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
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
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
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
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
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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