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3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
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自有资金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相关产品品种
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自有资金;
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不可预期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20.098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553.22 万元,扣除各类
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093.3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
机构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34,140.59 34,140.59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截至2026年1月15日,已使用募集资金26,884.82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余额9,872.27万元,现金管理余额0.00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结算
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结算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在
短期内将出现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超募资金暂未确定具体使用计划的前
提下实施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
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部
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
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开展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
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含超募资金)管理到期后将及
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
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的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的保本型短期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高
风险投资行为。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相关产品
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资金来源及实施方式
本次购买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
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收益分配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的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的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
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周转,不影响投资项目正常运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能够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不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
规定及其指南,对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动态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2.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前述额度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
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与上述期限一致。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