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6-06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2日14:3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
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2人,代表股份77,785,386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6.9018%。(“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
总股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数量,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
人,代表股份73,271,4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407%。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464人,代表股份4,513,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1%。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4人,代表股份4,513,92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4人,代表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
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522,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24%;反
对2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4%;弃权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2%。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422,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9%;反
对3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9%;弃权4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0,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7%。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漆贤高、鄢梦晗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