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传媒”或“公司”)2012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
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长江传媒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331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泰海通)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3,965,82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6.73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7,079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680 万元后的募
集资金为 114,39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于 2013 年 9 月 4 日汇入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新增外部费用 280.48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14,118.52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
报告》(天健验〔2013〕1-13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分别
于 2013 年 9 月 27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及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
严格遵照履行。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部有一个募集资金托管专户、
四个资金理财专户、一个证券账户,二级公司有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
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机构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募集资金理财专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 421860406018170067946 1.00
户
山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募集资金托管专
汉武昌支行 户
募集资金理财专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11014827590006 0.00
户
汉武昌支行
国泰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34204000013933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募集资金理财专
汉水果湖支行 户
募集资金理财专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38450188000024250 0.00
户
汉书城路支行
母公司账户小计 787,525,607.89
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城华路 新华书店募集资
支行 金专户
二级公司专户小计 89,548,579.42
合计 877,074,187.31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4,730.44 万元,其
中: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 40,014.65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4,715.79 万元。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计划募投项 调整后投 累计投入 投资进
项目名称
号 目金额 资金额 金额 度
大型跨区域连锁文化 MALL 一期项
目(宜昌)项目
序 计划募投项 调整后投 累计投入 投资进
项目名称
号 目金额 资金额 金额 度
大型跨区域连锁文化 MALL 一期项
目(襄阳)
体验式学前教育数字内容全程服务
项目
合计 117,079.00 114,118.52 64,730.44
【注 1】:鉴于部分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项目投资的可行性
显著降低,为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19 年 4 月 19 日,
经长江传媒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大型跨区域连锁文化
MALL 一期(襄阳)项目、长江合版网络印刷建设项目及银兴连锁影城项目的募
集资金变更投入到新的项目实体书店升级改造项目,变更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金额 25,789 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
有限公司。对于上述变更事项,公司已及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媒体上的《长江传媒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注 2】:鉴于教育数字内容服务运营平台项目、跨区域文化智慧物流服务
平台项目、长江数字即时印刷连锁网络项目,因市场环境、技术等发生变化,三
个募投项目原计划实施方案已与市场严重脱节,已不具备实施可行性无法实施。
三个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并将上述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42,362.93
万元,其中 41,000.00 万元投入到公司重大产业发展项目“长江出版传媒文化科
技园”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362.93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
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新华书店(集
团)有限公司。对于上述变更事项,公司已及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1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媒体上的《长江
传媒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5)。
【注 3】:鉴于“体验式学前教育数字内容全程服务项目”已建设实施完毕,
经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体验式学前教育数字内容
全程服务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对于上述事项,公司已及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的《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注 4】:鉴于“数字阅读与网络原创平台项目”原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已经
全部完成,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数字阅读与网
络原创平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对于上述事项,公司已及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媒体上的《长江
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注 5】:鉴于“实体书店升级改造项目”原项目计划募集资金建设内容已
经全部完成,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实体书店升
级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银行存款
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于上述
事项,公司已及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媒体上的《长江传媒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4)。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 41,000.00
万元投入到公司重大产业发展项目“长江出版传媒文化科技园”项目,项目建设
内容包括分拣中心、生产车间、物资仓库、综合楼及配套设施。项目以产业转型
升级为驱动,打造集图书与教材教辅仓储物流中心、绿色印刷中心、出版印刷物
资交易中心、出版文化产业供应链管理中心等于一体的现代化出版文化产业基地。
项目建设期 1.5 年,原计划 2025 年 1 月达到可使用状态。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施工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原则,结
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文化科技园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截至 2025 年底,文化科技园项目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消防工程、机电安
装、装饰工程等已全部完工,正在进行园林绿化、道路刷黑等收尾施工,项目已
使用募集资金 13,396.26 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 27,603.74 万元。因各参建单位在
勘察现场后发现,地勘报告中部分地形地貌、土层分布描述与现场实际不符,按
照施工程序,基础部分完工后才能进行上部主体部分施工,处理软弱土问题是主
体施工的前置工作,强夯法解决软弱土问题属于新增工程量,造成募投项目建设
进度延缓。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将密切
关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通过加大人力物力
投入、利用募投项目专项调度、优化施工班组排班、执行定期报告机制、明确限
时办结责任等举措,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帮助,采用联合办公模式,有序推进募投
项目的后续实施与验收审批流程,推动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六、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文化科技园项目建设施工环境和项目
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建设进度调整,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
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七、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海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长江传媒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