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巨丰
股票代码:301296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海丝创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1001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7号80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持股比例下降至10%
签署日期:2026年1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
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新巨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
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
新巨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海丝 指 青岛海丝创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新巨丰、上市公司 指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准则15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可能存在尾差,如有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
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青岛海丝创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1001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海丝泉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28,950.00万元
成立时间 2015年11月0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MA3BYCT48W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基金,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经营期限 2015年11月2日至无期限
通讯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7号801
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青岛海丝泉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GP)
青岛城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LP) 20,000.00
股权结构
青岛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LP) 3,450.00
青岛汇泉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LP) 3,500.00
青岛尚方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LP) 1,000.00
合计 28,95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其他国家或者 在其他公司兼职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情况
任青岛海丝泉宗
执行事务合
王朝晖 男 中国 中国北京市 无 私募基金管理有
伙人委派
限公司总经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不属于新巨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新巨丰股份。同时,
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的计划安排,存在继续减持新巨丰股份的可能。未来12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
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青岛海丝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即不超过6,249,658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4,166,438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信息
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计1,701,700股,减持股份数占减
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占减持时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0.4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43,733,107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0.41%(以截至2025年9月19日公司总股本420,000,000为基数计算)。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为42,031,407股,占公司现有总股
本的10.00%(以截至2026年1月19日公司总股本420,412,685股为基数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办理行权事宜。截至2026年1月19日,各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共计行权
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1%。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总计1,701,700股,减持股份数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因前述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减持等原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由10.41%变为10.00%,其持股变动累计已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权益变动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
集中竞价 8.82 1,701,700 0.40%
青岛海丝
被动稀释 - - - 0.01%
注:表中减持比例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数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信息披露义务
人减持股份数占减持时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减持前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减持后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
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3,733,107 10.41% 42,031,407 10.00%
其中:无限售条
青岛海丝 43,733,107 10.41% 42,031,407 10.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2025年9月19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时总股本420,000,000股计算;
方式,部分激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故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截至
公告》时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股本的比例为10.50%,本次变动后占2026年1月19日收市
后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本的比例为10.0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
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前6个月内,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
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新巨丰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
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具体信息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12层
电话:010 8444 7866
传真:010 8444 787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青岛海丝创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青岛海丝泉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26年1月2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新泰市小协镇开发区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新巨丰 股票代码 301296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青岛海丝创新股权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
香 港 东 路 195 号 9 号
称 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因自主行权导致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43,733,107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10.41%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1,701,70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0.41%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及比例:42,031,407股、1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9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
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权激励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是□ 否□ 不适用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青岛海丝创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