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连科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1 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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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631      证券简称:壹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上午9:15,结束
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下午15:00。
室;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90人,
代表股份51,790,02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6540%。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
份51,635,04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4845%。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共83人,代表股份154,983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695%。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84人,代表股份155,083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0.1696%。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共83人,代表股份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775,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256%;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5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77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64%;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774,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647%;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6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774,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647%;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6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774,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647%;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6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775,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320%;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775,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0,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030%;反对 1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邵帅律师、张乐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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