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21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 月 21 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号厂房 1 楼会议室。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6,431,804 股,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共 174 人,代表股份 31,326,398 股,其中股东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和梁媛为关联股东,合计持有 128,077 股,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1,198,3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760%。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30,426,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6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8 人,
代表股份 772,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08%。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70 人,代
表股份 772,7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12%。
(3)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999,62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31%;
反对 19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40%;弃权
份总数的 0.002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74,00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5%。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999,62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31%;
反对 19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40%;弃权
份总数的 0.002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74,00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5%。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有关事项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999,62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31%;
反对 19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40%;弃权
份总数的 0.002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74,00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5%。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