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6-006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 15:2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
司会议室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59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9,082,879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50.1771%。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7,030,8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0人,代表股份2,052,066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0.3827%。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68,994,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670%;反对3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5%;
弃权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63,3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6775%;反对3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的1.9005%;弃权4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2.42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李瑞、孔欣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