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6-005
转债代码:118060 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 年 1 月 21 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0.0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20,567.4335
万股的 0.15%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规定的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6 年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俞雪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
知情人在《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
情况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2),公司拟以2024年度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
转增3股,不送红股。
截至2025年5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158,419,87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905,000股股份,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57,514,873股,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 55,130,205.55元(含税),合计拟转增47,254,462股,本次转股后,
公司的总股本为 205,674,335股。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
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或派息等
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51.03元/股调整为38.98元
/股,授予数量(含预留部分)由500万股调整为65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
明确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
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
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6 年 1 月 21 日,并同意
以 38.9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
干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
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确定为 2026 年 1 月 21 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
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6 年 1 月 21 日,
授予价格为 38.98 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
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
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
票归属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
减持之日起推迟 6 个月归属其限制性股票。
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
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 25%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 25%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 25%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四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 25%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 占预留授予时公
人员类别
票数量(万股) 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司总股本的比例
核心骨干人员(19 人) 30.00 4.62% 0.15%
合计 30.00 4.62% 0.15%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6 年 1 月 21 日,授予价格为 38.98 元
/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按照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案例解
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参照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计量。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参照《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公
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 2026 年
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90.95 元/股(预留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3 年、4 年(预留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
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2.96%、16.70%、15.20%、15.81%(采用上证指数对应
期限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2738%、1.3949%、1.4196%、1.5037%(分别采用中国
国债对应期限的到期收益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预留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
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
用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
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对各期会计
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预留授予限制 需摊销的
性股票数量 总费用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
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
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
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
准。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价格、
人数和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
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
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