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2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125,3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370%,可交易
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6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控
本次 本次解除 尚未解
股东姓 股股东、 本次解除
序 解限 限售股数 除限售
名或名 实际控制 任职情况 限售登记
号 售原 占公司总 的股票
称 人或其一 股票数量
因 股本比例 数量
致行动人
合计 — 125,320 0.1370% 432,962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54,903,900 59.99%
有限售条件的 3、其他法人 0 0%
股份 4、限制性股票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36,612,041 40.01%
总股本 91,515,941 100%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
售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本
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人本人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
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及时申报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履行相应披露义务。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
的价格”。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
《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3 号——股份变动管理》
《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的有关规定,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锁定期已届满,本次股票解除限售
符合上述规定。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3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
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二)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书;
(三)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四)中国结算提供的解除限售变更登记申报明细清单;
(五)中国结算关于发布解除限售公告的通知。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