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微创光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斌 联系电话:010-80928918
保荐代表人姓名:汪寒子 联系电话:010-8092891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王斌、彭韦一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 2025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 2025年12月29日-2025年12月30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三会文件;查阅公司章程、公司现行治理规则和内控制度等各项
规章制度。
√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披露义务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等资料。
√
审计部门
√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况进行一次审计
√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控制评价报告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与公司股东会、董
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决议文件进行核实比对。
√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等制度文件,公司股东会、监
事会、董事会等文件
√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务
√
务等情形
√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大额资金划款凭证
√
形
√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股说明书等相符
√2025
年公司
募投项
目存在
延期事
项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跟踪行业资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分红相关制度、三会文件、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及内部履
行的审批文件等,了解行业经营环境变化及公司经营情况
微创光电“智慧交通产业基地项目”由于该项目建设周期长,建设规划存在变更等原因,且验
收过程中涉及变更、整改等因素,2025年6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该项目延期至
能、绿化等验收手续;规划验收、消防验收正办理中;力争在近期完成竣工备案手续。因验收手续正
在办理中等原因,2025年12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该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相
关事项均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进行披露。
√
者风险
√
关要求予以整改
√公司
面临重
大风险
事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现场检查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发现“双碳绿色能源中心项目”合同及该项目的应收/应付账款情况不一致,且双方的观点和诉求差距巨
大,无法达成一致。公司与聘请的法律顾问沟通咨询后,及时搜集该项目相关资料,于2024年2月20日
向川综能属地法院提交了相关材料;2024年2月22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出具了先行调解告知书。
年4月26日,公司收到武汉市公安局送达的《立案告知书》,武汉市公安局认为上述案件符合刑事案件
立案标准,现已决定立案侦查。目前公司正在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上述事件尚处于立案侦查阶段。
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于2025年7月23日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2026年1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以下简称“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6〕4号),证监局决定对武
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军、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昀给予警告,并处
以罚款。针对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公司已于2024年4月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相关财
务数据进行更正。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公司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
务核算,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斌 汪寒子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