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固利: 财务会计制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1 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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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财务会计行为,有效落实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统一公司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
信息质量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结构
  第三条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需求,设置财务部。
财务部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公司及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 财务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制定公司会计政策及各项制度,组织公司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各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告,配合外部审计机
构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第五条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六条 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第七条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八条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余额大于或等于 5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付账款        单项余额大于或等于 1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项余额大于或等于 5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项余额大于或等于 1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期末余额、本期变动金额大于或等于 1000 万元
  第九条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
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
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
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
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
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
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
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
金额。
  第十条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公司及全部子公
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
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二)合并程序
  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与子公司、子
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
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
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
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
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
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
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
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
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
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
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
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
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
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1)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
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
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
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
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
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
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
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
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
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
收益。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
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
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一条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
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
小的投资。
  第十二条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
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三条 金融工具
  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
具。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
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
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公司可以
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
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二)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
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
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
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
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
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
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
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
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
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
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给转入方;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
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
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
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四)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
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
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
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
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
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
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
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
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六)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
会计处理。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
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
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
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
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
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
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
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公司
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
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
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
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
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
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
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本组合为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之外的应收
                账龄组合     款项,公司结合历史经验,按账龄分析法对本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组合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款、应收款项融资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本组合主要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等,此类
                 组合      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产生重大损失,因
应收票据                     此不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结合历史经验,按连续账龄对本组合的商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其中:6 个月以内                  3.00
    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
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第十四条 存货
    (一)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
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及公司承担的运输费用。
    公司为了实现销售目的而支付的运费,随着产品签收收入确认而结转到相关
品成本,但对于客户领用后方能确认收入的情况,相关运费结转到发出商品成本。
    (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三)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四)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五)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
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
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
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
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五条 长期股权投资
  (一)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公
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
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
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公司联营企业。
  (二)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
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
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
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
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
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
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
为初始投资成本。
  (三)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
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
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
收益。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
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
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
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
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
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
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
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
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
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
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
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
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
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
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
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
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
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
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
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
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
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
会计处理。
  第十六条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
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
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计量。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
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公司固定资产
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
  (一)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
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0     5     3.17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9.5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
  第十八条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
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
提折旧。
  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完工;
         (2)建造工程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
房屋及建筑物   成验收;
         (3)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
         (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
 机器设备
         (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
         (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电子设备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十九条 借款费用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二)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
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三)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
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四)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
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
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
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
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条 无形资产
  (一)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
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
予摊销。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依据
  软件        10 年   直线法      按预计受益年限
 土地使用权      50 年   直线法    土地使用权权证规定年限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
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
减值测试。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二)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
工薪酬、耗用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等相关支出;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
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
损益。
  第二十一条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
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
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
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
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
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
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
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
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
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
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
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
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
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第二十二条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
上的各项费用。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           摊销方法      摊销年限
     装修费           直线法        3年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直线法    根据实际租期年限摊销
  第二十三条 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
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
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第二十四条 职工薪酬
  (一)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
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
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二)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
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
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
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
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
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
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
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
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
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
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
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三)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
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第二十五条 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一)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
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
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
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
处理:
  (一)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二)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
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
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第二十六条 股份支付
  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
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公司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
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
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
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
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
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
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
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
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收入
  (一)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
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
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
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
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
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
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以不超
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
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
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
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
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
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
能够得到补偿的,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
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
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时付款义务。
所有权。
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
判断从事交易时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
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
确认收入;否则,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
收入。
  (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安排产品出库发货,由第三方物流将货物发往客户指定地
点,经由客户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或产品发出签收并经客户领用后,且货款已收
或预计可以收回后确认相关产品销售收入。
  第二十八条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
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一)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二)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
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
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公司在发生时将其
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公司对超出部
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一)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二)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
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
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第二十九条 政府补助
  (一)类型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
政府补助。
  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
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公司取得的除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
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三)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
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
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
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
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提供贷款的,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
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用。
  第三十条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
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一)商誉的初始确认;
  (二)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
所得税负债,除非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
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
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
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
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一)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
利;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
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
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第三十一条 租赁
  (一)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
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
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
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
本。
  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
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公司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一条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
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
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
括:
  (1)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
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4)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5)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
终止租赁选择权。
  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
则采用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
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
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
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
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
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
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
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
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
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公司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作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
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
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
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
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
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
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
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
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
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公
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
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
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
赁的收款额。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
资产。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
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
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
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制度第十三条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进行会计处理:
  (1)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
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
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公司自租赁变
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
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公司按照本制
度第十三条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章 财务报告
  第三十二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必须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分别按月、季、年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第三十三条 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告分为年度财务报告和中期
财务报告。除年度财务报告外,都属中期财务报告。
  第三十四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财务报表附注应按以下顺序披
露: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四)税项;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六)研发支出;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九)政府补助;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十三)股份支付;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十八)补充资料。
    第三十五条 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财务报表是传递会计信息的主要形式,

    保证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必须做
到客观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手续齐备。
    第三十六条 各种财务报表,均应留存副本备查。
                第五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七条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
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第三十八条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应当保存会计档案。
    第三十九条 具体办法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条 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
须办理转交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交人签字或盖章。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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