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
川春盛药业集团股 800 万元 2,460 万元 是 是
份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8,983.29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0.48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期,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春
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盛药业”)向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天府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800 万元,额度有效期间自
项下具体产品为流动资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拟作为担保方为该授信额度项下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
天府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债务本金为 800 万元人民币和相应的利
息、罚息、违约金等,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同时,春盛药业股东骆春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尹念娟女士与公司签署《反
担保合同》,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在《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本金的
证期间与公司的担保期限一致。
春盛药业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归还了天府银行贷款 900 万元人民币,至此,
公司为春盛药业的担保余额变为 2,46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春盛药业在天
府银行申请的 800 万元授信额度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尚未提款,若该笔贷款提款
后,公司为春盛药业提供担保余额将变为 3,260 万元,未超过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限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及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
过 19,9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同意为春盛药业在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
提供不超过 3,4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25-022、2025-030 号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
法人
型
被担保人名
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称
被担保人类
型 及 上 市 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
公司持股 51%,骆春明持股 35.3751%,尹念娟持股 1.7934%
持股比例
法定代表人 魏阳
统 一 社 会 信 91510100684561633W
用代码
成立时间 2009 年 1 月 15 日
注册地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金藤大道 15 号
注册资本 3102.0408 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食品生产;药品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
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经营范围
准)一般项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初级农产品
收购;中草药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598.37 23,812.57
主要财务指
标(万元) 负债总额 14,638.09 13,505.91
资产净额 9,019.32 10,370.15
营业收入 5,023.72 10,283.76
净利润 -1,350.84 555.1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债务人: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债权额及范围:保证人自愿为债务人自 2026 年 1 月 15 日起至 2027
年 1 月 15 日止,在债权人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实际形成的债务本金人民币
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之和提供保证担保。上述期间系指债权债务发生时间,此最
高余额指最高额担保期内发生的债权余额上限,而非发生额上限。各业务种类包
括但不限于:(1)人民币贷款;(2)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3)银行承兑汇票承
兑;(4)银行保函;(5)国内信用证;(6)国际贸易融资;(7)/。
保证范围: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强制执行费、
公告费、送达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抵押物处置费、
过户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债务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骆春明、尹念娟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范围:春盛药业应向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偿付的而由
康惠股份代偿的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佰玖拾贰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
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与《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一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符合控股子公司实际经
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春盛药业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经营状况稳定,目前无逾期债务。本次担保是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
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该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相关业
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春盛药业在天府银行申请的 800 万元贷款尚未提款,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为 8,703.29 万元,控股子
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8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总额为 8,983.2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 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0.48%。
后续,若春盛药业提用上述 800 万元贷款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
额将变为 9,783.29 万元,将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 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
控股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