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6-002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
素影响;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合同预计对公司 2026 年度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
与联合体成员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十局”)与烟台长输供热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供热”)签署了烟台长输供热大温差改造项目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约 3.61 亿元。
上述合同属于日常经营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二、合同交易对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烟台长输供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浩华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长江路 123 号 1006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烟台供热控股股东为烟台能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全资公司,与
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烟台供热未发生类似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供热系国有控股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企业信用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至目前,未发现烟台供热信用状况、付款能力、合同履约存在异常情形。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
发包人:烟台长输供热有限公司
承包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根据公司与中铁十局的联合体协议书,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项目
统筹策划、组织协调、建设管理、进度质量、投资全面控制,以及除土建施工外
的招标范围内其他所有工作内容;中铁十局作为联合体成员,接受联合体牵头方
对本项目的总体管理,负责土建施工工作。
(二)工程概况
内新增大温差换热机组,与站内板式换热器通过管道进行连接,并新增管道阀门
及部分附属供热设备。
试等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为准,进行施工总承
包。
(三)合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工程施工及设备调试,达到投
入使用条件。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360,619,865.21 元,其中:联合体牵头方负责工程热
力和电气部分,金额为 324,506,843.81 元,联合体成员负责土建工程,金额为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五)合同的计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工程量清单说明及国家有关规定。
计量周期:按季度进行。
(六)付款周期
为当期已完成工程量的 80%;
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
(七)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
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
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此外,合同
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极影响。
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新行动的意见》,提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推进供热系统升级改造。本
项目使用的是公司荣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的绿色低碳供热技术,参与化工工
业园余热长输市区供暖。2025 公司重磅发布“工业全域热控综合解决方案”,
聚焦工业热控主战场,依托“高温度、大温差、宽温域”的热泵核心技术,深度
融合多源多级系统集成技术,构建起能源梯级利用体系,实现余能高效回收与集
约利用。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6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在实际履行
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存在导致合同部分
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
险。
六、备查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