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74 证券简称:倍杰特 公告编号:2026-003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张建飞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61,035,422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14.93%)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建飞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5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
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262,90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建飞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股比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是否质
股东姓名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股份数量 押、冻结
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
张建飞 61,035,422 14.93% 15,258,856 否
事,总经理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减持
股东姓名 股份来源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价格 减持期间
方式 原因
不超过 不超过公司总 集中
张建飞 首次公开发行 按市场价格 本公告发布 个人
股票前持有的 且不低于公 之日起15个 财务
股份 司首次公开 交易日后的 安排
不超过 不超过公司总 大宗
发行时的发 三个月内
行价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各项承诺
根据本公司的《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张建飞先
生的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
前述承诺。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
求执行。
“一、本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
司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二、本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提下,本人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定的限额;
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
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
另有要求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执行。
四、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的减持行为未履行
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且赔偿因未履行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五、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飞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期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的不得减持的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
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