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主
要原材料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
营风险,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根据生
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
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
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
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
币 2.00 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
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铜、铝、热轧卷板、不锈钢、塑料期货品种,交易
工具为远期、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合约。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
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或募集资金。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
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
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
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
交易的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
使公司面临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
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
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
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
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风险管理与处理程序、责任追究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股东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
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
人员的专业知识。
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
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
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降低风险。
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处理程序,审查相关业务记录,核查
业务人员的交易行为是否符合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案,及时防范业务中
的操作风险。
四、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
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降低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价
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实现稳健经营,具有必要性;公司已就套期保值业务的额
度、品种、具体实施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采取的针对性风险管理与处理程序是
可行的。
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实现以防范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发展的要求,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