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同意参加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本人丁艳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股东
会通知公告之日,本人作为候选人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
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候选人: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