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材料: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0 17: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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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赐材料(002709)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1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
款类产品。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合理开展现
金 管 理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一、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开立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浙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城支行
账号                          656149009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仅
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赐材料(002709)
  公司、浙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监管协议》。
  甲方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
  甲方 2:浙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与“甲方 1”合
称“甲方”)
  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甲方 1、甲方 2、乙方、丙方(以下合称“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专户”),账号为 656149009,截至 2026 年 1 月 19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
专户仅用于甲方 1 及甲方 2 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
作其他用途。甲方应在开立专户时按照乙方要求,就受益所有人识别等相关信息
的核实提供必要的协助,并确保所提供信息以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甲
方在业务运作中应遵守监管部门及乙方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相关规定,如因甲方原
因造成专户无法使用,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因乙方自身过错或违反法律规定、
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的情形除外。
管规则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 1 及甲方 2 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
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 1 及甲方 2 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
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
方。甲方 1 及甲方 2 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甲方 1 及甲方 2 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 1 及甲方 2 办
理上述产品的质押业务,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
                               天赐材料(002709)
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乙方应按月(每月 20 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
及对应的账户状态,甲方 1 及甲方 2 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信息。前述产
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 1 及甲方 2 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
次开展现金管理。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
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和单位介绍信。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通知丙方,同时提
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四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
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天赐材料(002709)
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不涉及洗钱、恐怖融资、制裁违规、逃税或其它违法犯罪活动;甲方应配合乙方
履行其反洗钱义务,向乙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及资料,相关信息及资料发生变更
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6 年 7 月 31 日解除。
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以下简称“贸仲”)在北京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应根据申请仲裁时有效的贸仲仲裁
规则进行。各方同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
易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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