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3,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51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
例的 16.580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
准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0,000 股新股,公司向杨佳葳先生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二)总股本变动及限售情况
人员锁定股份计 31,040,015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8,959,985 股。
本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具体变动如下: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由 120,000,000 股变更为 156,000,000 股。
(2)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
行权 922,480 股,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股权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 行 权 期 自 主 行 权 922,480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56,000,000 股 变 更 为
(3)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 101,400 股。
(4)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156,922,48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28,800 股后的 156,793,680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 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由
(5)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 781,186 股,同时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数量由 101,400 股调整为 131,820 万。截至 2024 年
行权期自主行权 913,006 股,公司总股本由 203,960,584 股变更为 204,873,590
股。
(6)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 96,330 股;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 741,741 股;截至 2025 年
公司总股本由 204,873,590 股变更为 205,458,161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杨佳葳先生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作出的
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情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限 况
说明函出具之日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 履行完
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的计划。 毕。截至
上市 本公告
非公开 3、本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 2022
之日 披露日,
发行股 转让,并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年07
起36 杨佳葳
份限售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月12
个月 先生没
承诺 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日
内 有转让
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等规定 份。
的情形。
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费活动;
关于非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开发 正常履
行A股股
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2022 本公告
票摊薄
即期回 6、本人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 年 07 长期 披露日,
报及填 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 月 12 履行 未发生
补回报 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 日 违反承
措施与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诺的情
相关主 充承诺; 形。
体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
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
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杨佳葳先生严格履行了上
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解除限售不会影响
该股东履行作出的有关承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向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本次
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 16.5802%。
单位:股
占剔除公司回购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专用证券账户股
份总数 股份数量 的比例
份后总股本比例
合计 33,800,000 33,800,000 16.4510% 16.5802%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杨佳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持
有的股份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其持有股份总数的 25%;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中已质押 16,800,000 股。
四、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本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 68,357,789 33.27% -8,450,000 59,907,789 29.16%
高管锁定股 34,557,789 16.82% +25,350,000 59,907,789 29.16%
首发后限售股 33,800,000 16.45% -33,800,0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137,100,372 66.73% +8,450,000 145,550,372 70.84%
三、总股本 205,458,161 100.00% 0 205,458,161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
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已满,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
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解除限售不会影响该股东履
行作出的有关承诺;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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