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
机构”)作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物”或“公司”)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洁特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2 号)同意注
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 440.0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4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
外部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32,491,507.3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
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7-67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
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合计 46,683.75 44,000.00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洁特转债”
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推进募投项目“生物实验
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和“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
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科学(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命广州”)
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洁特生命广州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经济技术开
发区的场地为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对洁特生命广州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4,002.30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已使用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进度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 35,000.00 14,074.93 40.21%
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 4,000.00 2,790.27 69.76%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100.00%
合计 44,000.00 21,865.19 49.69%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
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暂时补流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
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
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洁特生物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按期归
还,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开展。综上,保荐机构对洁特生物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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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捷 尚书磊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