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6-003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实施方案
及激励对象拟以激励基金及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份有限公司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以下简称“《十四五激励方案》”)。经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公司已计提 2024 年度业绩激励基
金 4,502.1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
份有限公司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及 2025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计提 2024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2)。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4 年度提取的
激励基金中的 2,928.85 万元向符合《十四五激励方案》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
的 207 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其他核心管理、
技术、营销骨干人员等)进行分配。按照《十四五激励方案》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
将以分享的税后激励基金以及自筹部分年度基本薪酬(指除激励基金外,且缴纳相应
个人所得税及五险一金后的年度基本薪酬总额)通过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
有利害关系的董事肖文艺先生、史强先生、陈思远先生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回避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方案
根据《十四五激励方案》的规定,考核年度计提的激励基金总金额的 10%留存作为
吸引外部优秀人才及对公司做出特殊贡献奖励的资金来源,扣除该留存部分后 2024 年
度的 激励 资金为 4,051.89 万元 。经公司管 理团队研究,本 次拟向激励对 象分配
年度业绩激励累计留存的激励基金 2,115.61 万元一起,建立资金池,留作后续年度分
配。
根据《十四五激励方案》的规定,公司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所适用的激励对象
包括以下人员:
(业务)骨干;
参照上述原则,综合考虑激励对象考核年度职务级别、任职时间、价值贡献、绩
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了参与 2024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的激励对象为 207 人,具
体分配方案如下:
激励对象类别 姓 名 职 务 税前业绩激励 绩激励基
基金(万元) 金比例
肖文艺 董事、总经理 97.50 3.33%
史 强 董事、董事会秘书 43.00 1.47%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姚辉军 副总经理 69.60 2.38%
管理人员(8 人) 余万春 总会计师(离任) 43.00 1.47%
杨 凡 副总经理 60.00 2.05%
何成志 总工程师(离任)、加西 38.00 1.30%
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副
总工程师(现任)
陈思远 职工董事、工会主席 35.00 1.20%
职工监事(离任)、运营
杜方敏 16.00 0.55%
人事部部长(现任)
小 计 402.10 13.73%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其他核心管理、技术、
小 计 2,526.75 86.27%
营销骨干人员等(199
人)
共计 207 人 合 计 2,928.85 100%
二、业绩激励基金的使用及激励对象以激励基金与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及
承诺
激励对象发放激励基金,激励对象承诺在收到业绩激励基金的 3 个月内通过公开市场
购买本公司股票(若遇监管机构规定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则时间可顺延)。
股票购买金额由分享的税后激励基金与部分年度基本薪酬(年度基本薪酬指除激励基
金外,激励对象扣除所缴纳相应个人所得税及五险一金后的年度基本薪酬总额)构成。
个人匹配年度基本薪酬比例:董事及高管应匹配不低于 30%的年度基本薪酬、中层干
部应匹配不低于 20%的年度基本薪酬、骨干员工应匹配不低于 10%的年度基本薪酬,且
个人匹配出资额不高于所获激励金额。
通过任何方式减持股票,同时,还应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操作,包括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及自其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等。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激励对象承诺其当年购买的公司股票在一年内,
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减持股票,满一年可减持其持有部分的 50%,满两年可减持剩余的
业绩激励基金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部规划经理曾跃刚先生已于 2025 年 10 月退休,原子公司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
任公司财务总监刘吉兵先生因工作变动已于 2025 年 8 月辞职,原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
机有限公司营销总监汪俊先生已于 2024 年 7 月退休,上述四位人员均已不在公司及子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因此其本次分配所得激励金额共计 87 万元不要求购买本公司股票。
三、本次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方案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司分配的 2024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已在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年度报表中计
提,本次分配不会对公司 2025 年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业绩激励基金均用于对激励对象进行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五、备查文件
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