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喜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2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截止 2024 年末,中喜拥有合伙人 102 名、注册会计师 442 名、
从业人员总数 1456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实现收入总额 41,845.83 万元
(审
定数),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575.89 万元(审定数);证券业务
收入 12,260.14 万元(审定数)。
公司原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
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改聘为
中喜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喜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和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制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喜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喜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喜与公司进行沟通的情况:
在审计工作过程中,中喜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
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
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经验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同意改
聘中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年审期间,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
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
计划;并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一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
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
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喜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