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凯伦股份 股票代码:300715
独立财务顾问:无
是否存在该
序号 事项 事项(是/否/ 备注
不适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
述人员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合理性
是否 最近12 个月 内因重 大违法 违规行 为被中 国证监 会及 其派出 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是 否具 有《 公司 法》 规定 的不 得担 任公 司董 事 、高 级管 理人 员情
形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上 市公 司全 部在 有效 期内 的股 权激 励计 划所 涉 及的 标的 股票 总数
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激 励对 象预 留权 益比 例是 否未 超过 本次 股权 激 励计 划拟 授予 权益
数量的20%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
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激 励对 象为 董事 、高 管的 ,是 否设 立绩 效考 核 指标 作为 激励 对象
行使权益的条件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上市
公 司不 得实 行股 权激 励以 及激 励对 象不 得参 与 股权 激励 的情 形;
是
说 明股 权激 励计 划的 实施 会否 导致 上市 公司 股 权分 布不 符合 上市
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是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
例 ;若 分次 实施 的, 每次 拟授 予的 权益 数量 及 占上 市公 司股 本总
额 的比 例; 设置 预留 权益 的, 拟预 留的 权益 数 量及 占股 权激 励计 是
划 权益 总额 的比 例; 所有 在有 效期 内的 股权 激 励计 划所 涉及 的标
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及其计算方法的说明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应
当 披露 其姓 名、 职务 、各 自可 获授 的权 益数 量 、占 股权 激励 计划
拟 授予 权益 总量 的比 例; 其他 激励 对象 (各 自 或者 按适 当分 类)
是
可 获授 的权 益数 量及 占股 权激 励计 划拟 授出 权 益总 量的 比例 ;以
及 单个 激励 对象 通过 全部 在有 效期 内的 股权 激 励计 划获 授的 公司
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说明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
除 限售 安排 、归 属安 排, 股票 期权 的授 权日 、 可行 权日 、行 权有 是
效期和行权安排等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 未采 用《 股权 激励 管理 办法 》第 二十 三条 、 第二 十九 条规 定的
方 法确 定授 予价 格、 行权 价格 的, 应当 对定 价 依据 及定 价方 式作
出 说明 ,聘 请独 立财 务顾 问核 查并 对股 权激 励 计划 的可 行性 、是 是
否 有利 于上 市公 司的 持续 发展 、相 关定 价依 据 和定 价方 法的 合理
性 、是 否损 害上 市公 司利 益以 及对 股东 利益 的 影响 发表 明确 意见
并披露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权益的,
应 当披 露激 励对 象每 次获 授权 益的 条件 ;拟 分 期行 使权 益的 ,应
当 披露 激励 对象 每次 行使 权益 的条 件; 约定 授 予权 益、 行使 权益
条 件未 成就 时, 相关 权益 不得 递延 至下 期; 如 激励 对象 包括 董事
和 高级 管理 人员 ,应 当披 露激 励对 象行 使权 益 的绩 效考 核指 标; 是
披 露激 励对 象行 使权 益的 绩效 考核 指标 的, 应 当充 分披 露所 设定
指 标的 科学 性和 合理 性; 公司 同时 实行 多期 股 权激 励计 划的 ,后
期 激励 计划 公司 业绩 指标 如低 于前 期激 励计 划 ,应 当充 分说 明原
因及合理性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中,应当明确
是
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象不得行使权益的期间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
是
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10 )股 权激励 会计处 理方法 ,限制 性股票 或者 股票期 权公允 价
是
值 的确 定方 法, 估值 模型 重要 参数 取值 及其 合 理性 ,实 施股 权激
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12 )公 司发生 控制权 变更、 合并、 分立, 激励 对象发 生职务 变
是
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13 )公 司与激 励对象 各自的 权利义 务,相 关纠 纷或者 争端解 决
是
机制
(14 )上 市公司 有关股 权激励 计划相 关信息 披露 文件不 存在虚 假
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的 承诺 ;激 励 对象 有关 披露 文件
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导 致 不符 合授 予权 益或
是
者 行使 权益 情况 下全 部利 益返 还公 司的 承诺 。 上市 公司 权益 回购
注 销和 收益 收回 程序 的触 发标 准和 时点 、回 购 价格 和收 益的 计算
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限等。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指 标是 否客 观公 开、 清晰 透明 ,符 合公 司的 实 际情 况, 是否 有利
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以 同行 业可 比公 司相 关指 标作 为对 照依 据的 , 选取 的对 照公 司是
否不少于3家
限售期、归属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限 制性 股票 (一 类) 授予 登记 日与 首次 解除 限 售日 之间 的间 隔是
否少于1年
各 期解 除限 售的 比例 是否 未超 过激 励对 象获 授 限制 性股 票总 额的
股 票期 权每 期可 行权 的股 票期 权比 例是 否未 超 过激 励对 象获 授股
票期权总额的5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薪 酬与 考核 委员 会是 否就 股权 激励 计划 是否 有 利于 上市 公司 的持
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见
上 市公 司是 否聘 请律 师事 务所 出具 法律 意见 书 ,并 按照 《股 权激
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股权激
是
励的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是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股权激
是
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
是
法律法规的规定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
是
务
(6)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否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
否
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是否根
是
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避
(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不适用
上 市公 司如 聘请 独立 财务 顾问 ,独 立财 务顾 问 报告 所发 表的 专业
意见是否完整,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要求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本公司保证所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因所填写情况有误所产生的一切
法律责任。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