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认真审阅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等相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就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持股计划的情形。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前已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
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
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
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同
意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